2024年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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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要点

2024年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深刻把握新征程反腐败斗争总的要求和战略部署,自觉把这一重要思想贯彻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目标,认真落实党内法律法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动摇,一体推进“三不”工作机制,推动全市税务系统党的建设、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为夺取组织收入和乡村振兴全面胜利、开创我市税务系统多彩新未来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完善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贯彻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完成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闻令而动、政令畅通。严格执行税务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税务系统政治生态评价机制,在3年内实现分析评价全覆盖。认真落实各级税务局党委工作规则和会议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要求,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健全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会前把关、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机制,保证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的次数必须达到本支部活动次数的1/3以上。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打造税务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

  (三)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深入总结提炼历年党建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机制,使之长效化、常态化。狠抓落实改进的制度机制,把初心使命践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方面。要对党建工作开展一次“全面回头看”,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制度建设、党性修养。

  (四)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认真落实省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的意见,按照本地党委政府、机关工委具体要求,关切人民群众期待,开门搞建设,全面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全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优秀业绩,在本地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中贡献才智、展现风采、收获表彰。

  二、持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五)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充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深入开展“学习新思想、担当新使命”活动。建立学习机制,每年至少形成1篇理论学习成果,每半年至少组织党员开展1次知识测试。高度重视抓好年轻干部理论学习,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五年内有计划分层次高质量把全体党员培训一遍。推广“学习兴税”平台。制定实施青年理论学习计划,提升学习质量,选树学习标兵。

  (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强化党的宣传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各级税务局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税务局党委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七)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三创三树”为主要内容,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税”文化品牌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文明窗口、文明家庭、文明标兵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汇报沟通协调,确保今年成功实现国家级、省级文明单位复查保牌和创建。弘扬中国税务精神和新时代精神,开展具有行业特色、地域特色的税务文化活动,打造税务精神高地。发挥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系列文体活动、读书活动、公益活动,促进干部职工交流,用文化提速和谐。

  三、推动党的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以“争当税先锋,奋力建功立业”为主要内容,开展“税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八)开展“我是党员、我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党员“税先锋”模范作用。设置党员“示范岗”“先锋岗”、组建“党员突击队”“党员先锋队”等实践平台,激励全体党员干事创业、施展才干,争当“税务管理先锋、为民服务先锋、执法执纪先锋、廉洁自律先锋、脱贫攻坚先锋”。

  (九)以党建示范点建设为抓手,推动党委班子建设。以市、县两级税务局党委为创建主体,以模范机关建设为主要目标,实现市、县两级税务局党委做政治、组织、能力、作风、纪律、业绩过硬的模范。

(十)以“四强”党支部建设为抓手,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提升全市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为核心,按照组织设置、队伍建设、制度运行、任务落实、保障配套规范化的要求,建设政治功能强、支委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切实把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十一)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实现党的工作和组织全覆盖。严格按照党章党规的规定设置党支部,严格纠正支部设置上的错误,保证支部政治功能。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十二)持续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严格执行节假日遵规守纪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公务接待正、负面清单。开展车辆管理专项整治。落实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禁令,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负面清单,制定减轻基层负担的措施,每半年开展一次为基层减负专项调查问卷,年内开展一次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回头看”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制度,“一把手”要带头深入基层特别是县区局、税务分局(所)开展调查研究。

  (十三)持续整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责任担当,对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严查严处。整治和查处落实减税降费、税费征管、税务检查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肃整治和查处税务干部玩忽职守、渎职失职等案件。严厉打击税务干部涉黑涉恶案件。

  (十四)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积极探索制定税务系统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机制制度,健全和发挥税务“1+6”大监督工作格局功能作用。完善党风廉政、巡视巡察、督查内审、组织人事、行政管理、税收执法、考核考评、大数据风险防控等方面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推动案件评查常态化,认真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对受到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执行问责条例,防止以对党组织问责代替对领导干部问责、以对直接责任人追责代替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问责等问题。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抽查核实、查核验证等工作,将随机抽查差错率控制在10%以内。认真落实即将印发的《税务系统工作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非公务交往暂行规定》,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

  (十五)深入推进政治巡察。继续推进“强基提质深化年”建设,建立完善一体化巡察、交叉巡察等制度机制。推进党的十九大届期巡察任务,开展好年度巡察工作,巡察县局党委不低于60%。对十九大以来被巡察对象适时开展“回头看”。

  五、持续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

(十六)促进主体责任细化落实。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建立责任清单。党委书记要始终抓牢扛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每年要向党委报告履责情况,分管部门或联系单位发生严重廉政问题的,要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深刻检讨,并限期整改纠错。

(十七)促进监督责任压紧压实。要强化政治监督,开展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深度访谈、廉政档案动态更新、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运用互联网、税收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提升发现问题能力。

  (十八)促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各级税务局党委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局纪检组派员参加县级局的专题会,推动逐级向下抓联动。各级税务局党委要坚决扛起全面监督责任,贯通综合监督、推动内外监督,特别统筹好纪检专责监督与党政、税政部门职能监督的沟通联系机制。严格“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十九)促进责任压力有效传导。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做到常态监督。严格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等,纳入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六、完善落实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

  (二十)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落实总局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探索与地方党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等部门采取联合发文的形式,对全面从严治党条块职责、协同机制等进行明确。各级税务局党委及相关工作部门每半年至少要到地方党委、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汇报1次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沟通。进一步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实现党建工作部门职能贯通、形成合力。进一步抓实“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落实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党建联系制度。

  (二十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紧紧依靠当地党政和人民群众,激励引导党支部、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复销工作中,发挥旗帜作用,夺取歼灭新冠疫情全面胜利。

  (二十二)进一步完善党建与业务融合抓的机制。进一步落实党建与业务“两结合、四一起”融合抓的要求,落实好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以及党建和业务联动评价的具体办法,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引领5个层面认真抓好落实。在部署重大税收任务时,同步制定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党建与业务联动评价试点,对担任党支部书记的行政负责人考核考察时,要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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