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检察院年度党建工作总结(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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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检察院年度党建工作总结(精选文档)

2022年,区检察院机关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对标区直机关“五星迭代、双建争先”考核评价细则,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党建品牌,持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助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政治建设,夯实党建基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及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强大动能。组织各党支部召开“强化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绷紧保密纪律思想意识之弦。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等党建实体阵地、“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站等线上载体,旗帜鲜明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与时俱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定《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开展专题学习18次。

(二)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进一步丰富学习活动形式,开展支部集中学习24次、个人自学9次、视频教学10次、交流研讨5次、读书分享1次、专题学习3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将党史学习教育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一夜学”、党支部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

(三)持续深化创新,打造党建品牌。集中召开党员“政治生日”会11次,为88名在职党员、34名退休党员过“政治生日”,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警职工走进诸暨“枫桥经验”陈列馆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再次深入学习“枫桥经验”的诞生、演进、发展和创新过程。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机关党建“互查互学”专项检查,各党支部通过翻看台账、交流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着重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在区直机关工委“首位争先·双融拓新”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晒比活动中,我院党建品牌“**”作为优秀机关党建品牌被刊发展播。

(四)坚持党建引领,推动队伍建设。坚持以党建带动队建,强化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围绕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聚焦“首位立区、幸福越城”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骨干核心作用,勇于争先创优、依法能动履职,以党建“红色引擎”驱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所办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4件,集体和个人获评各类区级以上荣誉40余项,7人次在市级以上公诉、案管岗位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能手称号。根据区级统一部署安排,共派员80余人次参与各项防疫志愿服务,1名党员被授予全市机关“服务群众标兵”称号。

(五)完善机制建设,激发争创活力。完善评价管理办法,修订《机关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实施办法》,条目式、清单化列明正向加分和反向扣分指数;
出台《党支部工作评价办法》和《关于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若干意见》,从规范化建设、“先锋指数”、工作落实等方面压实支部党务工作的主体责任,激发党员冲锋在前、担当作为,其中,3名党员获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表彰、1名党员获市直机关工委表彰。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我院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理论结合实践有待深化;
品牌建设成效有待提升;
“战斗堡垒”作用有待发挥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效果导向。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注重突出学习效果,特别是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引导全体干警职工通过学思践悟,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品牌打造。持续开展党员“政治生日”会、特色主题党日、党建文化打造、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等活动,着力打造具有越城检察辨识度的党建工作品牌,真正使其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红色引擎”。

(三)注重党建融合。聚焦党建、业务融合,引领争先创优,通过施行党支部工作评价办法,压实党支部党务工作责任主体,引导各党支部和党员干警职工在推进重点工作、参与志愿服务等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彰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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